分享好友 行业资讯首页 行业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进口废纸大限已至 停止申请受理 1月1日清零

2020-11-26300
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称,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内容,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二、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需出区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向所在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海关不再验核相关批件。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参照第三款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环办〔2011〕141号),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2015年第69号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2018年第6号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2018年第68号公告同时废止。

截至目前,今年共审批进口废纸合计总量674.8740万吨,前九个月累计实际进口448万吨,结合目前的海运状况和国外形势,许可证中的一部分废纸将无法在年内完成入关,只能作废。
举报
收藏 0
文化纸2025年第一批涨价函来了,纸板市场年前继续跟涨
文化纸龙头企业表示,受原材料市场持续上涨及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多家纸业公司宣布调整纸张产品价格以应对成本压力和维持企业健

142024-12-24

玖龙为原纸大涨定下基调,纸箱或再次上演“巅峰时刻”
2024年第四季,纸厂上演王者归来,但纸价仍处于较低位。2016年纸箱上涨40%,2017年纸箱暴涨80%。进入2025年,纸箱涨多少呢?让我

212024-12-23

一周国内外纸业简讯(12月16日-12月22日)
纸业12月1日晚间,中国海诚发布公告,公司旗下两家子公司与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7.15亿元。1

11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