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各出版物印刷企业:
根据《北京市推进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4年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评工作,根据《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提出评价等级推荐建议。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终评工作,考核与评定一、二级企业。
二、参评对象
在北京市注册并依法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的首字母为C),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印刷且主营业务为图书、期刊类出版物的印刷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各项认证资质证书和奖项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捐赠凭证复印件。
7.员工名册。
四、工作安排
1.申报。6月14日前,请符合参评对象要求、对照《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自评达到二级企业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2.初评。6月22日前,请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完成本区初评工作,并将本区参评一级、二级企业名单及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9号,联系人:薛春明,电话:13621081318、66037300)。
3.终评。7月底前,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专家,按照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考核2023年的一级、二级企业,增评2024年一级企业不超过8家、二级企业若干家,并依规定按程序进行公示与发布。其中,2023年被评为一级的企业只参加考核,不作为2024年新增加评定的一级企业。
一级、二级企业的评定条件,请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并查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载地址:http://www.bjxwcbj.gov.cn/zwxx/tzgg/xwcb/e0d5e4e367a24188a7820b89fb3c3773.html)
五、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评价分级工作,是发展我市印刷业优质生产力,推动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和具体举措。评价分级确定的结果,将作为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绿色化发展奖励项目的评审依据,是有关单位办理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招标采购、评价评比工作重要参考。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及时准确、严谨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