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中国企业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Shouguang Meilun Co., Ltd.)、南昌市橙明纸业有限公司(Nanchang Chenming Paper Co., Ltd.)、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UPM (China) Co, Ltd.)和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Gold East Paper (Jiangsu) Co., Ltd.)。除另行延期外(最长4个月),终裁将于6个月内作出。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周内向韩国贸易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参与调查。
2017年7月10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进行反倾销调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684号令,韩国决定自2018年7月22日起对中国、日本和芬兰的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
